新民市看守所

人气指数:19 页面更新时间:2016-07-18 01:10
网站介绍

新民看守所官网是看守所的信息发布平台,提供看守所的概况,包括详细地址、媒体新闻报道、看守对象等内容。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、被告人的机关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,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,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,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。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,经主管公安局、处长批准,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,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,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。

新民看守所媒体新闻报道:

2014年5月,“人民在我心中”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,新民市看守所根据省厅“人民在我心中”活动的相关要求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,召开了在押人员家属见面会,获得了在押人员家属普遍好评。

5月19日上午9时,新民市看守所在会议室召开了已决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。会上,看守所负责人就在押人员生活制度、环境卫生、医疗管理、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、窗口服务、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。并对家属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。会后,在看守所民警的带领下,在押人员家属代表参观了监区、监控室和厨房,对在押人员的生活环境、伙食情况、看守所人性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了解。

参观结束后,看守所组织家属代表在提审会见室举行了亲属会见活动。家属代表们对新民市看守所的人性化管理工作表示满意,对自己的亲属在看守所内服刑表示放心。在押人员对政府的关怀与照顾表示感谢,并表示一定积极改造,严格遵守看守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,争取早日重返社会,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

新民看守所看守所看押对象: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,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改造机关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追捕、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。没有上述凭证,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,不予收押。

免责声明:
此页是<新民市看守所>的介绍页面,并非官方站点,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